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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姆斯‧派特森(James Patterson)
打敗史蒂芬金,美國推理驚悚小說暢銷天王
現居加州的詹姆斯‧派特森,被譽為當代首屈一指的推理驚悚小說家。他的作品不但打敗史蒂芬金,更屢屢創下美國書市排行榜銷售紀錄,只要新作品問世,即能登上《紐約時報》暢銷排行榜第一名。
四個女子,可以是風情萬種的慾望城市,也可以是機智敏銳的女子謀殺俱樂部!
一對就要開啟幸福人生的夫婦,在新婚之夜,被殺害在豪華的蜜月套房當中……兇手殘虐的手法,開啟了大城市醜惡的犯罪面……四個不同專業領域、卻同樣擁有過人才智及膽識的女子,在打擊罪惡、冒險緝凶的過程中,也同時連結起彼此相輔相成的生命。然而,會有什麼樣的危機,在黑暗的角落裡摒息窺視著她們?
美國暢銷推理驚悚小說家詹姆斯‧派特森,以他機巧睿智的情節鋪排,組成了魅力驚人的「女子謀殺俱樂部」,席捲全美;步步逼近的壓迫,扼著你的頸項,直到到最後一秒鐘!搶先閱讀到現在為止,六年來我和屍體一直接觸頻繁,可是我所看到的景象引起一股嫌惡的顫抖穿過我身體。
這是我最不喜歡的類型,真想大聲吼出來:這不是推理。再狠一點:我說這位作者在玩弄讀者嗎?課以這樣嗎?課以嗎??
美國警察(超討厭的設定),全書花了1/3篇幅描寫她<個人>(我關心她感情生活幹麻),花了1/3篇幅描寫找兇手,1/3的長度敘述如何讓兇手定罪。
我大致敘述一下,一名變態連續殺人犯,並不是因為警察很聰明,而是夜路走多總會遇到鬼,他留下了線索又很不小心的沒處理證人,於是警察順順利利索定兇手,將兇手定罪,入獄前兇手大喝一聲 : 我是被設計的。有這個可能嗎??警察開始思考,當然是有摟,因為他們所找到的證據在在指向這個兇手,但卻沒有絕對性的證據(有夠爛的)。
驚察很聰明的找到另一個想要陷害他的嫌疑犯,此時原本的兇手又大喝一聲 : 我知道誰想陷害我,而這人並不是這位聰明的警察所以為的。
隨著真正兇手的自白,案情水落石出,在這裡作者愚弄讀者一次:那就是依舊什麼決定性證據都沒有,他用了一個<另一個人喬裝成想陷害的對象>犯案,來解釋一切,非常薄弱的破案,要不是真正兇手自白,那案情又會怎樣呢??
最後原本被定罪但事實上是清白的人來找警察,是來找警察感謝的嗎???當然不是,他來自白的,從頭到尾這些謀殺案就是他設計的,另一個執行的兇手只是聽他話的代罪羔羊,執行的兇手是他老婆,老公叫她做啥她就做啥啦,甚至是犯罪也在所不惜,是不是很奇怪?這位老公是不是變態??他的犯罪動機在哪??作者似乎欠一個完美的解釋。
這裡作者擺我第二次,由於犯罪證據是如此的薄弱,高興把白的說成黑的也成,兇手隨便是個阿貓阿狗也通,要不是這位變態兇手跑來自白,警察一輩子也不會知道真相,但警察還是厲害的,在最後兇手發了瘋的跑來自白,並想順手殺了警察(為什麼??你不跑來要可以阿!!),結果警察一個掃堂腿把他制服,再給他一槍斃命 ~E N D~
評語:有夠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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