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自九把刀

2008年第一場戰鬥(5)逆流的眼淚


「把逼,我愛你。」

「謝謝,我真的很需要。」


結束電話,我很沮喪。

現在這個新店高中的學生陳漢寧(全世界都因為這個學生的外婆向蘋果日報爆料,而知道了他的名字陳漢寧,我也就直接用了。我之前想保護他的作法已經失去實質意義)的作品「顛倒」有沒有涉嫌抄襲、或進行有重大道德瑕疵的改寫我的小說「恐懼炸彈」前篇「語言」,都不再重要了。

老實說,現在他的道歉我能否得到,對我的人生有重大的影響嗎?我有餘力去在乎嗎?我已經被深深傷害了。

仔細看了第三次蘋果日報。蘋果日報終究還是作賤了我,把我寫成一個張牙舞爪欺負高中生的瘋子,可以想見然後媒體一個抄一個,「控告」這個字眼不斷循環使用,明天真的會有人為我澄清嗎?

媒體很愛「大人物欺負小人物」這樣的主題,連連看法則下,我是大人物,陳漢寧是小人物,所以我無論如何都倒楣就是了?

陳漢寧說我有錢有勢惹不起。

惹不起的人是誰?

是眼巴巴想隻身赴會的我,還是抓狂打電話爆料的人?

我惹不起這種學生,惹不起這種家長。

我有錢?

我從大三開始,念到研究所四年級,都是念就學貸款,現在還有三十多萬沒有付清,月扣。

是,這兩年比起先前長達五年的「賣得非常爛」我的確大有成長,但我今年才將家裏的陳年舊債還清。陳年舊債,不是房貸,房貸很好,大家都願意揹,我說的是負債。而現在還有三百多萬房貸,也有車貸,但我高興繼續付下去。

我有勢?

我既沒有打電話給報紙爆料的外婆,也沒有睹上尊嚴力挺學生的評審,也沒有幫我召開記者會的學校。更悲慘的是,我在所謂的文壇裡也不真正認識誰。

發生了這種事,除了蓋亞老闆外,今天早上我坐在電車裡思考我看過的一張張「文學界裡的臉孔」,竟然都陌生得可怕。最後我只打電話給了一個強者聊天,因為我認為那個強者幾乎是我認識的人裡最有見地、同時也擁有正義能量的人。

傍晚離開二林工商,我開著車回家,內心的沮喪越來越沈重,終於還是讓我在路邊停下了車。

我的頭頂著方向盤,手裡握著每隔半小時就會定期響起、劇烈發燙的手機。

這是怎麼回事?

現在被以大欺小的人,真要說,就是被冠上「以大欺小」的我,被「見獵心喜」的媒體加上一大堆人聯手糟蹋了。只要沒有看過我陳述事實的部落格文章的人,都會因為看了報紙、看了電視,誤解我是個器量窄小的自大狂。

我當然不是聖人,但我能不委屈嗎?

朱學恆說得好:「也許我們永遠不能說服對方辯友,但或許能感動他。」

就是想器量大地處理這件事,也有自信能辦到,我才會有這次私下溝通作法。

現在我的器量,竟然變成了事件裡的最小。

以大欺小。

好個以大欺小。

放在政大抄襲事件上雖然我得到了我要的正義,但要這樣說我我也只能站好。當初是我太激動,用的力量瞬間太大,超過了對方所該承受。

但我也想改進啊!我也一直在修正我的作法啊!

葛藍抄襲事件我不也表現了誠意了嗎?

請問這個世界上,可存在著「九把刀一個人隻身前往學生學校,在老師見證與保護下與學生私下溝通,原諒學生、並說服學生前往主辦單位自首」還要來得溫柔的作法嗎?


引述蘋果日報這段話
台北市文化局科長楊秀玉說,陳漢寧被質疑涉嫌抄襲,採取負責態度,向九把刀求證,當初九把刀也沒認為很像,評審委員也認定不涉抄襲而給獎。

是這樣嗎?
我有說我沒有認為很像嗎?
我回應的是:「你自己知道自己做了什麼。」
這句話很難解讀嗎?有可能解讀錯嗎?

陳漢寧同學智商自然不低,他在我回信當天還是隔天,就在網路上發表這一段話:

http://www.twbbs.net.tw/2333583.html
標題:其實這樣讓我感覺的不是害怕,是不悅......
B 斷弦//*
發表日期:2008-01-18 18:23:46
請各位記住,
只要是別人寫過的東西,
同樣的鋪陳方式就不能再出現喔!
不然不管你的題材有多不同、筆法有多凝練、敘述有多不一樣,
都會被說是抄襲呢(笑)。


陳漢寧既吐槽我,也冷笑了,所以應該沒有錯誤解讀了我的不以為然。

那麼,到底是文化局科長楊秀玉不熟悉狀況,還是陳漢寧說了謊,還是蘋果日報又在亂寫?這樣的誤寫,又會持續多少次?

今天很多記者打電話給我,我光是一早醒來,洗澡就花了半小時,因為來電不斷,都想拍我,我說我在洗澡等一下再說都沒人認真理我。給我機會說明,我當然很願意,說過了我光明磊落,能說清楚就說清楚,也配合地去說了一段澄清。

而這些媒體,幾乎都沒看過我的部落格,我請他們去看,有些記者都一副嫌麻煩的感覺。此時此刻新聞媒體有給我像樣的公道嗎?明天的報紙會有多少我的說法?多少我的痛苦?多少我的澄清?

今天蘋果日報打了兩通電話到我的經紀公司道歉,說很抱歉誤寫了我的經紀公司擬提告這樣對我造成巨大傷害的字眼(我的經紀公司昨天一通電話都沒接到)。是,你們是道了歉,但我呢?

我不知道此時此刻新店高中的我的讀者,是接收到了什麼樣的訊息、學校跟你們說了什麼、怎麼評斷我?據說學校今天召開了記者會,說力挺學生沒有抄襲。真的很詭異,因為學校才在前一天晚上寫信跟我說,學校沒有公信力、這件事牽涉專業認定學校不便介入,那麼,為什麼現在就可以判斷、來個力挺了呢?

學校方面團結一致力挺陳漢寧,而評審也口徑一致,對我措辭嚴厲、百般奚落。而就讀新店高中的你們,當你們看到陳漢寧在某天上司令台接受學校表揚為校爭光的時候,你們鄙視多我一點,還是同情我多一點?還是毫無感覺?

誰是受害者?

時間一久,誰會記得我在昨晚燃燒生命寫出的事件紀錄?

時間一久,誰會記得是陳漢寧的家長打電話去蘋果爆料的,而不是我?

時間一久,所有人都只會記得九把刀曾經上過蘋果日報頭條,以大欺小。

我很痛苦,很痛苦,但愛哭的我絕對不想為這份委屈流下一滴眼淚。

這是一場虛假名譽的戰爭。

主辦單位為了文學獎的名譽,評審為了當初把獎頒出去的名譽,學校為了守護校譽,學生家長為了學生的操行成績更無所不用其極。

我呢?

我要的正義早就不見了。

沒有人在意,只謠傳著以大欺小四個字。

連我,現在都只想著把自己被剝奪的人格討回來。

正義?

我有點明白,以後遇到同樣的骯髒事,只要我尋求法律途徑,就會被解讀成我鴨霸。只要我聯繫主辦單位請求處理,就是我不給抄襲者機會。如果我自己想跟抄襲者私下溝通,也會被惡意抹黑成我想欺負這個學生。

我有點明白,裝瞎就是最好的安身之道。

沒有感覺,沒有情緒,沒有態度,就是大人物大器量。

我在聯合晚報的專訪中曾經說過:「睜大眼睛看看那些你們正在瞧不起的大人們,記住他們的所作所為,長大了不要跟他們變成同一國的!」

鼻子又酸了。

我不要哭,也不想哭。

如果有眼淚,我會把臉抬起來,讓那些不值得的鹽水統統給我逆流回去!


me:  九把刀真是個風波不斷的作家      在我耐心看完他今天的網誌後覺得蘋果這樣寫太偏頗了
相較之下蝴蝶還真是低調(居然想買還買不到她的書)
感想:很像........

引用自蘋果日報 
【突發、生活中心╱台北報導】超人氣網路作家九把刀爆發作品疑遭抄襲風波!新店高中十五歲高一男生陳漢寧去年投稿小說創作,參加台北文學獎比賽,入圍後被質疑抄襲九把刀作品,但經名作家季季、朱天心等評審比對後,認定無抄襲,仍頒發佳作獎;九把刀事後希望校方「處理」陳生,其經紀公司昨則打算對陳生提告。 

九把刀(本名柯景騰)現年三十歲,自九年前在網路發表處女作《語言》後,已出版四十三本作品,是當紅暢銷作家。他表示,確曾在去年收到陳生寄來作品《顛倒》,至於是陳生否抄襲其《語言》?他當時只回信一句話:「你做了什麼事自己清楚。」他說,因所屬的可米瑞智經紀公司欲採司法途徑,他擔心對方是高中生,昨出於善意想私下約談,卻遭家長拒絕,讓他很錯愕。

季季:不應與晚輩計較
示,九把刀是知名網路作家,且以他的年齡,不應與後生晚輩計較,且陳同學的文章只是理念與他相近,並非抄襲,若他無法接受,應尋求法律途徑解決,而不是向學校抗議,造成該生心理傷害,「九把刀的作法是失敗『顛倒』的教育。」
這起抄襲糾紛起因於台北市文化局在去年底主辦二○○七年第十屆台北文學獎,陳漢寧以《顛倒》參加「青春組小說類」,在上個月獲選佳作,本月三日頒獎。
新店高中教務主任范麗卿轉述陳漢寧的說法表示,陳生在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網路發表《顛倒》,內容敘述自己某天睡醒後,周圍所有人講的語言,都變成無法理解的字句,陳生後來將此作品參賽。今年一月中,陳生接獲主辦單位通知作品入圍,便將文章印給同學閱讀,由於該作品與九把刀的《語言》鋪陳類似,一名同學直指抄襲九把刀,讓陳生很不服氣

學生驚恐「對方惹不起」
寄給九把刀,詢問是否構成抄襲,並發誓作品是個人創意,隔天九把刀回信:「你做了什麼事自己清楚。」陳生隨即寫信詢問,九把刀再回覆「你貼上網,看大家想法。」事後學生將此事告知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仍給予佳作獎項,並在本月三日頒獎,給一獎座和六千五百元獎金。
不過九把刀前天早上致電校方,並寄出與陳生作品的對照文,表示希望跟學生見面,甚至問及:「你們要怎麼處理這個學生?」讓校方覺得訝異。
對此,九把刀昨表示,該生寄來文章希望他能看看,「這好像就要我說一句:『你的作品跟我不同。』就好像要我幫忙背書,取得免死金牌一樣。」
陳漢寧的導師說,該生個性文靜,平時喜愛寫作,作品頗具創意。陳生的外祖母則哭訴,前天得知九把刀致電學校,孫子一回家就說「人家有錢、有勢惹不起」,她聽了很心酸,現在孫子不想上學,十分緊張、害怕。
台北市文化局科長楊秀玉說,陳漢寧被質疑涉嫌抄襲,採取負責態度,向九把刀求證,當初九把刀也沒認為很像,評審委員也認定不涉抄襲而給獎。文化局將安排本周末由九把刀與評審委員會面,讓評委聽取九把刀的意見。
承辦文學獎的印刻文化主編黃筱威指出,出版社在公布決選結果前,將陳生與九把刀作品,交給評審委員朱天心、蘇偉貞、季季、蔡素芬和宇文正等再看一遍,結果一致認定沒抄襲,因此不會撤銷獎座與獎金。

 

評審:寫得比九把刀好 (看到這我了)
文學獎評審團主席季季表示,兩篇作品文字用句不同,「我想它是一種理念比較相近,或是思想模仿,但不是抄襲,模仿跟抄襲不同。」且陳同學事前並未看過九把刀文章,得知自己作品與九把刀相似時,還主動聯繫對方,「若有意抄襲,應該沒必要自我招認!」
作家朱天心表示,文字是個人創作,陳生用語言延伸概念,絕大部分都在論述自己的洞見,跟抄襲大不相同,「我覺得他寫得比九把刀好很多!」
律師林銘龍研讀兩份作品比對後表示,由於《著作權法》是「保護表達、不保護思想」,而架構本身是否涉及《著作權法》,仍有爭議,除非文中明確找出幾段字數和標點符號與原著完全相同,否則很難判定作品是抄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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